建设项目竣工环境?;ぱ槭占嗖獗ǜ?/p>
项 目 名 称: 年产3800万件弹簧项目
建 设 单 位: 山东联美弹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二〇一八年六月
建设单位:山东联美弹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正红
建设单位:山东联美弹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 13031795191
传真
邮编 255000
地址 淄博科技工业园崛起路17号
前 言
山东联美弹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23日,注册地位于淄博科技工业园崛起路17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正红。主要经营范围为各类弹簧及附件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项目位于淄博科技工业园崛起路17号。项目总投资16700万元,分两期建设。公司一期项目投资147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2618m2,建筑面积17423m2。二期项目投资2000万元,仅在一期建设厂房内添加设备进行生产,不新增建筑。项目环保投资5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职工定员230人,年运营300天。一期项目已于2018年4月建成投产,二期项目预计2019年11月建成投产,因此,本次验收仅对一期项目进行验收。
山东联美弹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800万件弹簧项目位于淄博科技工业园崛起路17号,总投资16700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通过了淄博市环境?;ぞ终诺攴志稚笈∪〉没菲琅?,文号为张环审[2018]036号,由于建设期间工艺流程、规模、生产设备、环保治理措施等均发生变更,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要求,该单位重新报批,建设单位于2018年3月委托河北德源环??萍加邢薰局匦卤嘀仆瓿闪吮鞠钅炕肪秤跋毂ǜ姹?,并于2018年5月2日取得淄博市环境?;ぞ终诺攴志值纳笈饧?,批复文号为:张环审[2018]077号。
该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C366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 年第 21 号令)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鼓励类”中第八项“钢铁”中第五条“高性能基础件(高性能齿轮、12.9级及以上螺栓、高强度弹簧、长寿命轴承等)用特殊钢棒线材”的范围,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所用设备和生产工艺不属于淄博市《全市重点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目录》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项目,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35号,该项目在“鼓励类”第七项“钢铁”中第四条“高性能、高质量及升级换代钢材品种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600兆帕级及以上高强度汽车板、油气输送高性能管线钢、高强度船舶用宽厚板、420兆帕级及以上建筑和桥梁等结构用中厚板、高速重载铁路用钢、低铁损高磁感硅钢、耐腐蚀耐磨损钢材。节约合金资源不锈钢(包括铁素体不锈钢、双相不锈钢、含氮不锈钢)、高性能基础件(高性能齿轮、12.9级及以上螺栓、高强度弹簧、长寿命轴承等)用特殊钢棒线材、高品质特钢锻轧材(工模具钢、不锈钢、机械用钢等)”的要求,为鼓励类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的意见(淄政办发[2008]98号)》中“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淄博市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集约用地的意见》,项目的占地规模合理,符合淄博市城市发展规划及张店区城市发展规划要求。
项目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内容进行建设,在保证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采取相应环保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外排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す芾硖趵档木龆ā罚ㄖ谢嗣窆埠凸裨毫畹?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ぱ槭赵菪邪旆ā返墓妗罚ü饭婊菲繹2017]4号)、关于下发《淄博市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ぱ槭赵菪小肥凳┫冈颉返耐ㄖㄗ突泛痆2018]2号)的要求,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对本项目进行了现场勘测和查阅资料,认为其工程建设和运行情况能够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基本符合验收监测要求,并于2018年05月23日-05月24日开展现场监测工作,并出具验收监测报告。2018年6月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ぱ槭赵菪邪旆ā返任募?,进行编制竣工环境?;ぱ槭毡ǜ?。
目 录
目 录 3
1 验收编制依据 5
1.1建设项目环境?;は喙胤?、法规 5
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ぱ槭占际豕娣?nbsp; 5
1.3技术文件依据 6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6
1.5环境?;げ棵牌渌笈募?nbsp; 6
2 验收项目概况 7
2.1项目基本情况 7
2.2验收工作由来 8
2.3验收范围与内容 8
2.4验收监测报告形成过程 8
3工程建设情况 9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9
3.2建设内容 13
3.3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 14
3.4水源及水平衡 20
3.5工艺流程 22
3.6项目变动情况 24
4 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25
4.1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25
4.2其他环境?;ど枋?nbsp; 30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31
5 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 33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33
5.2审批部门审批意见 38
5.3项目环保要求落实情况 40
6 验收执行标准 43
6.1验收执行标准 43
6.2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45
7 验收检测内容 47
7.1监测项目、点位及监测频率 47
8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48
8.1监测分析方法 48
8.2人员资质 48
8.3监测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49
9 监测结果分析 51
9.1生产工况 51
9.2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 51
10 验收结论和建议 62
10.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62
10.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62
10.3工程变动情况 63
10.4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64
10.5 结论 65
10.6建议 65
11 建设项目环境?;?amp;ldquo;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66
附件
附件1:验收监测委托书;
附件2:生产负荷证明;
附件3:无违法行为证明;
附件4:营业执照:
附件5:环评报告表批复;
附件6:验收监测报告。
1 验收编制依据
1.1建设项目环境?;は喙胤?、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しā罚?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29);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
6、《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す芾硖趵档木龆ā罚ㄖ谢嗣窆埠凸裨毫畹?82号);
7、《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ぱ槭赵菪邪旆ā返墓妗罚ü饭婊菲繹2017]4号);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ぱ槭占际踔改?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
9、《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
10、《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鲁环办函〔2016〕141 号文);
11、关于下发《淄博市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ぱ槭赵菪邪旆ā肥凳┫冈颉返耐ㄖㄗ突泛?018】2号);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4.28);
13、《山东省环境?;ぬ趵罚?001.12.7);
1.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ぱ槭占际豕娣?br/>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ぱ槭赵菪邪旆ā罚ɑ繁2浚?br/>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导则》;
9、《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
10、《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
11、《环境?;ね夹伪曛?排放口(源)》(GB15562.1-1995);
1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 (HJ/T 55-2000);
14、《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 373-2007);
15、《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
16、《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HJ 706-2014)。
1.3技术文件依据
1、《山东联美弹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800万件弹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联美弹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800万件弹簧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1.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淄博市环境?;ぞ终诺攴志帧豆赜谏蕉赖煽萍脊煞萦邢薰灸瓴?800万件弹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张环审[2018]077号)。
1.5环境?;げ棵牌渌笈募?br/>无。
2 验收项目概况
2.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情况见表2-1。
表2-1 基本情况一览表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3800万件弹簧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 山东联美弹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主管部门 淄博市环境?;ぞ终诺攴志?br/>建设项目性质 新建 √ 改扩建 技改 迁建
建设地点 淄博科技工业园崛起路17号
立项审批部门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立项文号 张发改项备[2017]16号
环评时间 2018.5 环评报告
编写单位 河北德源环??萍加邢薰?br/>环评报告
审批部门 淄博市环境?;ぞ终诺攴志?nbsp; 审批时间与
文号 张环审[2018]077号;
2018.5.2
开工时间 2017.3 竣工时间 2018.4
调试时间 2018.04.10~2018.
04.25 申领排污许可证情况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2020年实施申请
验收工作的组织与启动时间 本项目一期于2018.04.25调试完工,经过企业自查后,2018年05月成立验收工作组启动验收工作,2018.05.10委托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并进行监测。同时开始编制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监测方案编制 是 √ 否 验收监测方案编制时间 2018.05.10
现场验收监测时间 2018.05.23~05.24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
投资总概算 14700万元 环保投资概算 400万元 比例 2.72%
实际总投资 14700万元 环保投资 400万元 比例 2.72%
占地面积 32618平方米 绿化面积 8910平方米
主要产品名称
设计生产能力
实际生产能力 一期项目主要生产气门弹簧、悬架弹簧、稳定杆、扭簧
一期产能:气门弹簧:3240万件/a、悬架弹簧:113.5万件/a、稳定杆:43.5万件/a、扭簧:246万件/a
一期产能:气门弹簧:3240万件/a、悬架弹簧:113.5万件/a、稳定杆:43.5万件/a、扭簧:246万件/a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员工人数230人,每班工作8小时,三班制,年工作300天
2.2验收工作由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す芾硖趵?、《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ぱ槭赵菪邪旆ā返墓妗罚ü饭婊菲繹2017]4号)、《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 号)及关于下发《淄博市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竣工环境?;ぱ槭赵菪邪旆ā肥凳┫冈颉返耐ㄖㄗ突泛?018】2号)要求,企业需自行开展验收工作。
2.3验收范围与内容
验收内容为《山东联美弹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800万件弹簧项目》一期。
1、对项目一期的实际建设内容进行检查,核实项目一期的产品内容以及各个工段原辅材料的使用情况和实际生产能力;
2、检查项目各个单元的污染物的实际产生情况以及相应的环保设施实际配置情况和实际运行情况;
3、通过现场检查和实地监测,确定本项目一期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等相关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况;
4、检查环评批复的落实情况、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落实情况;核查周围敏感?;つ勘攴植技笆苡跋烨榭?。
2.4验收监测报告形成过程
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05月10日接受委托后,赴山东联美弹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区进行实地踏勘,在对照环评报告表及实地建设的基础上于2018.05.10编制验收监测方案,并于2018.05.26~05.24日进行验收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编制完成验收监测报告。
3工程建设情况
3.1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
1、项目地理位置
项目位于淄博市淄博科技工业园崛起路17号(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52′28.56″,东经117°59′51.36″),项目所在区域路网发达、交通方便,水电充足,基础设施齐全,可满足本项目建设需求。项目50米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厂区地理位置见图3-1。
2、项目敏感目标分布
项目周边无自然?;で?、风景旅游点和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さ幕肪趁舾卸韵?。项目周边主要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3-1。
表3-1 主要环境?;つ勘暌焕辣?br/>?;だ啾?nbsp; ?;つ勘?nbsp; 方位 厂距(m) ?;ぜ侗?br/>大气环境
声环境 解营村 S 124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浓度限值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2类
曹营村 SE 235
西吕村 W 460
辛曹村 NE 1000
地表水 东猪龙河 E 370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
地下水 厂址周围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
3、项目厂区平面布置
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261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及生产生活辅助设施。其厂区大门在北侧及东侧各有一个,办公区在厂区北侧,厂区有2个生产厂房,一个仓库,仓库在办公室南侧,两个厂房分别分布在仓库南侧,危废暂存间均在厂区南部,污水处理设施在厂区中间厂房西侧。厂区平面布置见图3-2。
图3-1地理位置图
图3-2 项目平面布置图(比例尺1:600)
3.2建设内容
1、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见下表:
表3-2 项目一期现有工程内容一览表
序号 实际建设内容 是否与环评一致
工程类别 主要内容
1 主体工程 生产厂房1# 1座,4906m2,1F 一致
生产厂房2# 1座,4906m2,1F 一致
2 辅助工程 办公楼 3934m2,4F 一致
门卫 30m2 一致
危废暂存间及仓库 273m2,1F 一致
仓库1# 1座,3374m2,1F 一致
绿化 绿化8910m2 一致
4 公用工程 供水 生活用水、生产用水,部分使用山东向农机械有限公司井水,部分使用厂区自来水 一致
排水 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最终排入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 一致
供电 由张店区供电所提供 一致
供热 本项目一期供暖主要是办公室供暖,由空调提供;项目用热方式主要为电加热及天然气回火炉加热 一致
5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设施 车间设有布袋除尘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UV光解废气处理设备、排气筒等 一致
废水处理设施 隔油池、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 一致
固废处理设施 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反渗透膜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倒角工序产生的金属颗粒物经沉降后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下脚料经相关厂家上门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废油墨纸袋、废油漆桶、废点漆笔、废紫外线灯、废UV灯管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由具有危废回收资质的单位上门处置;废淬火油桶由厂家回收。厂区设危废暂存间,设在厂区最南部。 一致
噪声治理措施 各种隔声、吸声、减振措施 一致
根据现场勘察情况,项目一期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一致。
2、产品方案
项目一期正常生产气门弹簧:3240万件/a、悬架弹簧:113.5万件/a、稳定杆:43.5万件/a、扭簧:246万件/a。
项目一期实际产能与环评一致。
3.3项目一期主要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
1、项目一期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一期验收现场生产设备建设情况见下表:
表3-3.1 项目现场气门弹簧生产线一期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环评报告中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与环评一致
数量(台套) 数量(台套)
1 绕簧机 TK-550;TK-580; TK-320; JYF-435;FUL-56;CSC-580;CML-50 7 7 一致
2 回火炉 RJC-630;SF7-106;RJC-640;RJC-740; RJC-420 9 9 一致
3 磨簧机 SGM12-2E; MA10-2/E 7 7 一致
4 倒角机 HZ-160; 3 3 一致
5 喷丸机 DA60/57;TGS-2;TH-1; QSNB-II 9 9 一致
6 立定机 自制 1 2 不一致
7 连线设备 XSS-D 1 1 一致
8 KLD-F203分选机 KLD-F203 5 6 不一致
9 沾油机 自制 1 1 一致
10 除尘器 UDC44PR19; UDC64PR19; UDC64PR27; UDC66PR27; 11 11 一致
11 热强压机 UE8B/60;ZY18A 2 2 一致
12 探伤机 CDMT-2000A 1 1 一致
13 光氧催化 TK-550; TK-580; TK-320; JYF-435;FUL-56;CSC-580;CML-50 5 5 一致
14 分选机 RJC-630;SF7-106;RJC-640;RJC-740; RJC-420 5 0 不一致
表3-3.2 项目现场稳定杆生产线一期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环评报告中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与环评一致
数量(台套) 数量(台套)
1 锯床 G4228 1 1 一致
2 剪切机 XL3-200T 1 1 一致
3 中频感应炉 CLPS12/450-IGBT 7 7 一致
4 转焊机 NBC-350 2 1 不一致
5 冲床 160t 2 2 一致
6 弯管机 CNC65MS-RSM-5A 3 3 一致
7 成型机 WBG 10 4 不一致
8 电极加热 CU1800/12000 2 2 一致
9 机器人 DX200/MS165 5 1 不一致
10 喷码机 KG2000 1 1 一致
11 油槽 CZ-600 2 2 一致
12 稳定杆回火炉 WH-1350 1 1 一致
13 液压机 Y41-10B3 4 2 不一致
14 墩扁液压机 Y800 2 2 一致
15 吊钩式抛丸机 FLSD1000 1 1 一致
16 油烟净化设备 YLC-2 1 1 一致
17 注塑机 TY-200 2 2 一致
18 双工位注塑机 TC-120.2C 1 1 一致
19 涂装线(含0.24t/h锅炉一台) XT80-280m/255m 1 1 一致
20 砂轮机 MD3225 2 2 一致
21 移动式焊烟净化器 WM.2.2/1.1 2 2 一致
22 光氧催化 HL-UV 3 3 一致
23 液压镦粗机 350t 1 1 一致
24 探伤机 CDW-3000D 1 1 一致
25 压套机 1 1 一致
26 硬度计 HR-150A 1 1 不一致
27 立式钻床 Z525B 1 1 一致
28 打包机 GL-730 2 2 一致
29 烘干箱 101-3 1 1 不一致
30 冷却塔、空冷器 CKL-2WSC 3.00 5 5 一致
31 污水处理设备 CS-55 1 1 一致
32 钻床 50、100 3 3 一致
表3-3.3 项目现场悬架弹簧生产线一期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环评报告中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与环评一致
数量(台套) 数量(台套)
1 绕簧机 CSC-6200 2 2 一致
2 悬架回火炉 RH-600 2 2 一致
3 悬架抛丸机 FLYP25 2 2 一致
4 立定机 1T 1 1 一致
5 分选机 HTR600/10KN 1 1 一致
6 喷码机 E18I 1 1 一致
7 空压机 UD37A-8C 2 2 一致
8 单面磨(水磨) 400型 1 1 一致
9 热强压机 1 0 不一致
10 探伤机 1 1 一致
11 液压机 Y41-25B2 2 2 一致
表3-3.4 项目现场扭簧生产线一期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环评报告中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与环评一致
数量(台套) 数量(台套)
1 扭簧机 CMM-11-600R; CMM-11-680R; CMM-12-680R 3 4 不一致
2 RJC-640回火炉 RJC-640; RJC-630; RJC-420 3 3 一致
3 气压机 自制 2 1 一致
4 竖勾机 MP-SG1 0 1 不一致
5 扭力试验机 TOR-200N 0 2 不一致
表3-3.5 项目现场其他辅助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环评报告中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与环评一致
数量(台套) 数量(台套)
1 空压机 LU65-8G;AA3-37A-F 2 2 一致
2 砂轮机 MD3225 2 2 一致
3 电焊机 ZX7-4001 1 1 一致
4 油烟净化装置 1 1 一致
5 吊车 3T;5T 4 4 一致
表3-3.6 项目现场实验室检测一期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环评报告中情况 实际建设情况 是否与环评一致
数量(台套) 数量(台套)
1 气候试验箱 1 1 一致
2 恒温箱 1 1 一致
3 洛氏硬度计 HRU-150AT 1 1 一致
4 显微硬度计 HXD-1000 1 1 一致
5 漆膜电动附着力试验仪 QFD 1 1 一致
6 漆膜铅笔法硬度计 QHQ 1 1 一致
7 漆膜冲击器 QCJ 1 1 一致
8 邵氏硬度计 TH200 1 1 一致
9 盖茨扭力试验机 1 1 一致
10 扭簧试验机 1 1 一致
11 可见光光度计 723N 1 1 一致
12 金相显微镜 XTG-05 1 1 一致
13 体式显微镜 XTB-1 1 1 一致
14 弹簧拉压试验机 1 1 一致
15 直读光谱仪 1 0 不一致
16 电镜 S260 1 1 一致
17 橡胶附着力试验机 1 1 一致
18 影像分析仪 LED-3D 1 1 一致
19 分析天平 BS124S 1 1 一致
20 扭簧试验机 1 0 不一致
21 粗糙度仪 0.1-2.4 1 1 一致
22 布氏硬度计 HB-3000 1 1 一致
23 残余应力试验机 1 0 不一致
24 线材扭转试验机 TNS-EZ10 1 1 一致
25 三坐标试验机 1 0 不一致
26 石击试验机 1 0 不一致
27 侧向力试验机 SST-20KN 1 一致
28 红外碳硫分析仪 CS-8800 1 一致
29 纯水机 1 0 不一致
30 电子天平 FA1004N 1 1 一致
31 镶嵌机 XQ-2B 1 1 一致
32 砂轮机 1 0 不一致
33 切割机 QG-5 1 1 一致
34 磨抛机 MoPao® 260E 1 1 一致
35 微机屏显液压万能试验机 WEW-600C 1 1 一致
36 拉簧疲劳试验机 1 1 一致
37 稳定杆疲劳试验机 1 1 一致
38 悬架簧疲劳试验机 CSS-234 1 1 一致
39 稳定杆刚度试验机 KLD-104 1 1 一致
40 弹簧高频试验机 1 1 一致
41 气门簧疲劳试验机 DTP-2000 1 1 一致
42 重型稳定杆疲劳试验机 1 0 不一致
43 盐雾试验箱 CZ-200B 1 1 一致
44 弹簧拉压试验机 1 0 不一致
45 电子拉压试验机 KLD-203 1 1 一致
46 盖茨扭力试验机 1 1 一致
47 投影仪 CPJ-3025AZ 1 1 一致
48 悬架簧拉压试验机 TLS-W20000 1 1 一致
49 通风橱 1 1 一致
50 计量检测平台 1 1 一致
2、设备变化情况
验收现场设备与环评不一致。主要变化内容为:
①气门弹簧车间现场设备与环评报告中设备相对比,现场立定机增加1台,分选机增加1台,无其他型号分选机;
②稳定杆车间现场设备与环评报告中设备相对比,现场转焊机减少1台,成型机减少6台,机器人减少4台,液压机减少2台;
③稳定杆车间现场设备与环评报告中设备相对比,现场无热强压机;
④扭簧车间现场设备与环评报告中设备相对比,现场环评中扭簧机增加1台,竖钩机增加1台,扭力试验机增加2台;
⑤实验室现场设备与环评报告中设备相对比,现场直读光谱仪、扭簧试验机、残余应力试验机、三坐标试验机、石击试验机、纯水机、砂轮机、重型稳定杆、疲劳试验机及弹簧拉压试验机均减少1台。
3、项目一期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原辅材料及能源见表3-4。
表3-4 原辅材料情况表
产品 原材料名称 单位 消耗量 存储方式 运输
气门弹簧 气门钢丝 t/a 972 仓库 汽车运输
钢丸 t/a 24 仓库 汽车运输
防锈油 t/a 6 仓库(桶装) 汽车运输
油漆 t/a 0.3 仓库(桶装) 汽车运输
扭簧 扭簧钢丝 t/a 738.6 仓库 汽车运输
悬架弹簧 悬架钢丝 t/a 2951 仓库 汽车运输
钢丸 t/a 18 仓库 汽车运输
塑粉 t/a 12 仓库 汽车运输
油漆 t/a 0.3 仓库(桶装) 汽车运输
油墨 t/a 0.4 仓库(桶装) 汽车运输
稳定杆 圆钢 t/a 2175 仓库 汽车运输
钢丸 t/a 12 仓库 汽车运输
塑粉 t/a 12 仓库 汽车运输
淬火油 t/a 3 厂区罐装 汽车运输
CO2?;な敌竞杆?nbsp; t/a 0.25 仓库 汽车运输
尼龙塑料 t/a 10 仓库(袋装) 汽车运输
油墨 t/a 0.4 仓库(袋装) 汽车运输
表面处理 硅烷助剂 t/a 1 仓库 汽车运输
水 m3/a 12000 /
电 万k.Wh/a 453.79 /
天然气 m3/a 562500 /
项目一期实际生产过程中,所用原辅材料、能源种类、数量均未发生变化。
3.4水源及水平衡
1、给水
本项目一期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生产用水、绿化用水。
①生活用水:本项目一期职工人数为230人,不住宿职工平均用水量以30L/人·d计,则生活用水量约为2070m3/a;
②食堂用水:本项目一期职工人数为230人,其中就餐人员为200人,就餐职工平均用水量以40L/人·d计,则食堂用水量约为2400m3/a;
③绿化用水:绿化用水定额按2L/天·m2,绿化面积8910平方米,年浇洒150天,用水量为2673m3/a;
④生产用水:一期项目生产用水主要是回火炉循环冷却水补水、锅炉系统补水、清洗用水及表面处理工序用水。其中循环冷却塔水泵总流量为119.7m3/h,补水量为17236.8m3/a;清洗工序用水量约为180m3/a;锅炉可提供蒸汽量为0.24t/h,其补水量为51.84m3/a,为纯水;表面处理工序需分别用新鲜水及纯水进行清洗,总用水量为2700m3/a,其中新鲜水用量为1350m3/a,纯水用量为1350m3/a。
该建设项目纯水由厂区水处理系统提供,设计生产能力2t/h。选择工艺先进、成熟、操作方便、运行操作费用低的双级反渗透纯化水处理系统,采用预处理+反渗透+EDI处理工艺。预处理采用传统的机械滤器工艺,预脱盐采用反渗透工艺,再进入EDI装置。系统简易工艺流程如下:原水箱→原水泵→石英砂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精密过滤器→高压泵→反渗透膜→纯水箱→纯水泵→纯水用水点。
纯水制备系统纯水出水率为70%,因此纯水制备所需新鲜水水量为2005.67m3/a。
一期项目总用水量为27912.47m3/a,部分使用公司厂区井水,部分使用厂区自来水。
2、排水
该项目一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及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生活用水量的80%计,其产生量为1656m3/a,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处理。
食堂废水产生量按食堂用水量的80%计,其产生量为1920m3/a,经厂区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排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处理。
纯水制备系统可产生一定量的废水,该部分废水量为600.83m3/a,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排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处理。
清洗工序废水产生量为144m3/a,表面处理工序废水产生量为2160m3/a,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排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处理。
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水量为5745.6m3/a,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排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处理。
锅炉系统排污水水量为17.28m3/a,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排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处理。
3.5工艺流程
1、气门弹簧生产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简述:气门弹簧生产主要使用淬火回火原材料,生产工序为使用绕簧机绕簧,用电回火炉420℃回火,使用磨簧机磨簧,使用倒角机倒角,使用喷丸机进行二次喷丸,然后用点漆笔沾取油漆在弹簧表面标色,使用电加热强压机强压,使用清洗机清洗,使用分选机负荷分选,尺寸检测后,使用沾油机沾油,最后进行包装入库。
图3-5 气门弹簧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2、悬架弹簧一期生产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一期工艺简述:悬架弹簧生产主要使用日本杉田、韩国三和和宝钢集团淬火回火原材料,生产工序为使用德国绕簧机绕簧,用天然气回火炉420℃回火,使用喷丸机对其进行二次喷丸,使用立定机强压标识,使用喷涂线表面处理,使用分选机筛选后用油漆进行点漆标色,组装后包装入库。
图3-6 悬架弹簧一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3、稳定杆生产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简述:稳定杆生产主要使用东北特钢、石家庄钢铁热轧原材料,生产工序为使用自动下料机下料,使用冲床、端部加热炉等端部加工,使用台湾全自动弯管机成型,将端部进行焊接,使用电能电阻加热机920℃淬火,使用天然气回火炉500℃回火,使用压力机校正,使用喷丸机喷丸,使用注塑机固化,使用喷涂线表面处理,标识、组装后包装入库。
图3-7 稳定杆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4、扭簧生产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简述:扭簧生产主要使用扭簧钢丝作原材料,然后使用绕簧机绕簧,用电回火炉420℃回火,然后经尺寸检测、扭矩检测后包装入库。
图3-8 扭簧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5、表面处理工艺流程
图3-9 表面处理工艺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表面处理工序简述:半成品经水洗、纯水洗后进行硅烷处理,然后再经水洗、纯水洗后烘干,并对其进行静电喷粉,然后180℃固化,经自然冷却后下线。
注:硅烷处理技术主要是将工件浸入硅烷助剂中,一段时间后取出并在助剂液上方沥干。硅烷处理技术利用硅烷助剂的特殊性能,在金属表面的成膜过程为:(1)硅烷助剂经水解后,形成具有疏水和亲水结构的硅醇;(2)通过分子间脱水缩合形成有序的低聚物;(3)低聚物与金属表面上的羟基形成氢键;(4)由于分子内脱水,部分形成共价键后,紧密排列在金属表面,形成一层致密的硅烷膜。
3.6项目一期变动情况
项目一期原辅材料、产品方案、生产工艺、废水、噪声、固废污染治理措施均与原环评一致。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措施与环评不一致,主要变化内容为:
(1)生产设备
①气门弹簧车间现场设备与环评报告中设备相对比,现场立定机增加1台,分选机增加1台,无其他型号分选机;
②稳定杆车间现场设备与环评报告中设备相对比,现场转焊机减少1台,成型机减少6台,机器人减少4台,液压机减少2台;
③稳定杆车间现场设备与环评报告中设备相对比,现场无热强压机;
④扭簧车间现场设备与环评报告中设备相对比,现场环评中扭簧机增加1台,竖钩机增加1台,扭力试验机增加2台;
⑤实验室现场设备与环评报告中设备相对比,现场直读光谱仪、扭簧试验机、残余应力试验机、三坐标试验机、石击试验机、纯水机、砂轮机、重型稳定杆、疲劳试验机及弹簧拉压试验机均减少1台。
(2)废气处理措施
①环评报告中厂区废气排气筒收集排放情况为:厂区生产线中气门弹簧回火工序、强压工序及沾油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1号排气筒排放,其中气门弹簧回火采用电加热,沾油工序与回火工序共用一个风机;气门弹簧抛丸工序、磨簧工序及稳定杆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2号排气筒排放;气门弹簧标色工序、悬架弹簧回火工序、标色工序、标识工序、稳定杆回火、淬火、端部加工、热成型工序、标识工序、注塑工序、扭簧回火工序、工件固化工序及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经3号排气筒排放;悬架弹簧抛丸工序及表面处理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4号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食堂废气排气口排放。
现场实际废气排气筒收集排放情况为:3号排气筒中气门弹簧标色工序及扭簧回火工序实际经1号排气筒排放,其他废气排放排气筒无变化。
②环评报告中喷塑废气处理方式为:经布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4号排气筒排放。
现场实际喷塑废气处理方式为:经小旋风二级一体回收系统净化处理后再经布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最后经4号排气筒排放。
综上,本项目一期生产设备变化较小,且变化设备均非主要生产设备。厂区废气处理设施变化较小,对废气排放情况无影响,均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一期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4 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4.1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4.1.1废水
该项目一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及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56m3/a,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食堂废水产生量为1920m3/a,经厂区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排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处理;纯水制备废水水量为578.61m3/a,为清净下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排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处理;生产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及表面处理工序废水,清洗工序废水产生量为144m3/a,表面处理工序废水产生量为1656m3/a,循环系统排污水产生量为5745.6m3/a,锅炉系统排污水水量为17.28m3/a,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排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处理。
项目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见下图。
图4-1 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图
该污水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可达到150m3/d。因此,污水处理设施完全有能力处理厂区废水。
污水处理设施工艺说明:生产废水首先进入收集池,然后进入调节池内调节水量和水质,然后进入絮凝池中进行絮凝沉淀,经沉淀池沉淀后的废水经调节池调节pH后最终进入清水池,然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净化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对项目所在地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情况详见下图:
图4-2 厂区污水处理设施
4.1.2废气
本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回火、淬火、沾油、端部加工、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热成型等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及油烟废气(油烟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以下统称为非甲烷总烃,其净化方式为油烟净化器处理),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磨簧、抛丸及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强压、固化、标识及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标色工序产生的甲苯、二甲苯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是厂区塑粉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以及集气罩未收集的粉尘和非甲烷总烃。
1)有组织废气
①生产加工过程废气
项目厂区共有4条排气筒,高度均为15米,简称为1号排气筒至4号排气筒。厂区生产线中气门弹簧回火工序、标色工序、强压工序、沾油工序及扭簧回火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1号排气筒排放,其中气门弹簧回火采用电加热,沾油工序与回火工序共用一个风机;气门弹簧抛丸工序、磨簧工序及稳定杆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2号排气筒排放;悬架弹簧回火工序、标色工序、标识工序、稳定杆回火、淬火、端部加工、热成型工序、标识工序、注塑工序及工件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3号排气筒排放;悬架弹簧抛丸工序及表面处理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4号排气筒排放。
②食堂油烟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食堂油烟排放量为0.326kg/a,该项目食堂设抽油烟机两台,每台风机风量为1500m3/h,运行时间为2h/次。经计算该项目油烟废气最终排放浓度为0.363mg/m3,排入油烟废气专用管道,通过高空排放,处理后油烟排放的浓度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小型规模标准,排放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无组织废气
项目全厂建成后无组织废气主要是厂区塑粉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焊接工序未处理的烟尘、集气罩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粉尘甲苯、二甲苯等。全厂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1.39412t/a,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0.0996t/a,甲苯排放量为0.0024t/a,二甲苯排放量为0.0048t/a。
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及排气筒现场情况详见下图:
厂区光氧催化氧化设备 标色工序集气罩
油烟净化设备 除尘设备
注塑工序集气罩 厂区排气筒
图4-2 厂区废气收集处理及排气筒情况
4.1.3噪声
1、项目一期主要噪声源
项目一期运营期噪声为绕簧机、回火炉、抛丸机、磨簧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
2、噪声防治措施
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
(1)在保证维修工序进行的同时注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2)对振动较大的设备考虑设备基础的隔振、减振。
(3)利用建(构)筑物及绿化隔声降噪。
(4)厂房内墙壁采用吸声材料,装隔声门窗;
(5)对高噪声设备增设隔声罩;
(6)合理布局:要求将噪声较高设备布设在生产车间中央。
经以上处理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值预计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1.4固体废物
本项目一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反渗透膜、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倒角工序产生的金属颗粒物及收集的下脚料;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润滑油、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废淬火油桶、废油墨纸袋、废油漆桶、废点漆笔、废紫外线灯、废UV灯管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一般固废:
职工生活垃圾按人均产生量为0.5kg/d计,产生量为34.5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16.12894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废反渗透膜产生量为8支/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倒角工序产生的金属颗粒物粒径较大,全部沉降,其产生量为1.5t/a,经沉降后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下脚料的产生量为2t/a,经相关厂家上门回收处理。
危险固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总产生量为1t/a;废淬火油产生量为2t/a;废防锈油产生量为1t/a;废油漆桶产生量为300个/a;废油墨纸袋产生量为100个/a;废淬火油桶产生量为5个/a;废点漆笔产生量为10个/a;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生量为3t/a;废紫外线灯为1.5kg/3年;UV灯管使用时间约14000h,UV光催化氧化装置年运行时间约7200h,则UV灯管约1.8年更换一次,每次更换量为16根,单根灯管重量约0.5kg,则废UV灯管产生量为0.008吨/1.8年(平均约0.004t/a)。
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相应资质单位处置。拟建危险废物暂存间位于厂区南侧,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的要求建造:建成全封闭结构,防止雨水进入储存库,造成危废流失;其地面、墙裙铺设三布四油,使渗透系数≤10-10cm/s,并设立标牌。
厂区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20m2,贮存能力远远大于厂区危废产生量,能够满足要求。
综上,建设项目产生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厂区危废暂存间现场情况详见下图:
厂区危废暂存间情况
危废物化性质及注意事项张贴情况
图4-3 厂区危废暂存间现场情况
4.1.5辐射
本项目一期厂区内设备含荧光磁粉探伤机,现厂区未对荧光磁粉探伤机采取辐射屏蔽措施。
厂区荧光磁粉探伤机设备详见下图:
图4-3 厂区荧光磁粉探伤机设备情况
4.2其他环境?;ど枋?br/>4.2.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1) 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废淬火油桶、废油墨纸袋、废油漆桶、废点漆笔、废紫外线灯、废UV灯管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其中废润滑油、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废油墨纸袋、废油漆桶、废点漆笔、废紫外线灯、废UV灯管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由具有危废回收资质的单位上门处置,废淬火油桶由厂家回收处理。
(2)生产车间设置了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以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
(3)为了防止污水随着治理环节的跑、冒、滴、漏进入地面,对地下水环境带来威胁,建设单位对主要涉水生产车间及贮存原辅材料的仓库地面采取水泥硬化、防渗的措施。厂区地面除绿化用地外全部硬化,如铺砖及用水泥抹面。
(4) 本项目一期存在的主要风险是火灾,车间杜绝各种明火并设置醒目的禁止烟火的标志,车间设置足够的灭火器,企业定期对职工进行防火和防爆专业指导培训,加强管理,配备管理人员,通过技能培训承担公司运行中的环保安全工作。
4.2.2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一期无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装置。
4.3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
4.3.1项目一期环保设施投资
项目一期总投资147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4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72%,项目一期现场环保措施均已建成,环保建设内容见表4-1。
表4-1 工程环保设施(措施)及投资一览表
污染类型 污染源 污染物 环保措施 验收标准 投资额(万元) 落实情况
废气 生产加工过程 SO2、NOx、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除尘器净化、油烟净化器,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相关排放限值 300 已落实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限值
食堂 油烟 油烟净化器 《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
固化、标识、标色、注塑工序 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 集气管道收集,光氧催化氧化装置净化处理,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限值
搬运、焊接工序无组织排放及集气罩未收集 粉尘、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 加强厂区绿化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排放限值
废
水 生活 生活污水 化粪池或隔油池处理后排污水管网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50 已落实
生产 清洗废水 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污水管网
纯水制备废水 清净下水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增加全盐量指标限值修改单》的通知》中标准要求
固体废物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上门回收处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规定 30 已落实
生产加工 收集的粉尘、倒角产生的颗粒物、下脚料 环卫部门上门回收处理、相关厂家回收
废润滑油、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废油墨纸袋、废油漆桶、废点漆笔、废紫外线灯、废UV灯管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危废资质单位上门处置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相关规定
废淬火油桶 厂家回收
噪
声 机械设备 噪声 采用隔音、减震设施、设置绿化带等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20 已落实
4.3.2“三同时”执行情况
该项目根据《建设项目?;す芾戆旆ā泛汀痘肪秤跋炱兰鄯ā返囊蠼辛嘶肪秤跋炱兰?。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实现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要求,目前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良好。
5 环评主要结论及环评批复要求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5.1.1评价结论
1.项目概况
山东联美弹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800万件弹簧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淄博科技工业园崛起路17号。公司一期项目投资147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2618m2,建筑面积17423m2。项目一期环保投资4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72%,职工定员230人,年运营300天。
2.产业政策及地方法规符合性
该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C366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3 年第 21 号令)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鼓励类”中第八项“钢铁”中第五条“高性能基础件(高性能齿轮、12.9级及以上螺栓、高强度弹簧、长寿命轴承等)用特殊钢棒线材”的范围,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所用设备和生产工艺不属于淄博市《全市重点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目录》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项目,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35号,该项目在“鼓励类”第七项“钢铁”中第四条“高性能、高质量及升级换代钢材品种生产技术开发与应用。600兆帕级及以上高强度汽车板、油气输送高性能管线钢、高强度船舶用宽厚板、420兆帕级及以上建筑和桥梁等结构用中厚板、高速重载铁路用钢、低铁损高磁感硅钢、耐腐蚀耐磨损钢材。节约合金资源不锈钢(包括铁素体不锈钢、双相不锈钢、含氮不锈钢)、高性能基础件(高性能齿轮、12.9级及以上螺栓、高强度弹簧、长寿命轴承等)用特殊钢棒线材、高品质特钢锻轧材(工模具钢、不锈钢、机械用钢等)”的要求,为鼓励类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淘汰落后产品生产能力的意见(淄政办发[2008]98号)》中“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落后产品”,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淄博市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集约用地的意见》,项目的占地规模合理,符合淄博市城市发展规划及张店区城市发展规划要求。
3、项目选址合理性结论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淄博科技工业园崛起路17号。本项目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52′28.56″,东经117°59′51.36″。本项目厂区东侧及北侧均为道路,南侧为三赢减速机有限公司厂区,西侧为鸿烨上勤塑胶有限公司厂区。项目周边的敏感目标主要有东南侧约235米处的曹营村,南侧约1240米处的解营村,西侧约460米处的西吕村,东北侧约1000米处的辛曹村(即将搬迁)。项目最近敏感点曹营村距项目厂址235m,不在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00m内,其他敏感目标距离项目均较远,选址合理。
4、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
该区域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淄博市环保局网站发布的《淄博市2018年2月环境质量状况通报》(2018年3月5日公布)数据可知,2018年2月份,全市良好天数18天,同比增加4天,“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22天,同比增加6天。重污染天数2天,同比持平。
6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及同比改善分别为:二氧化硫(SO2)37微克/立方米,改善44.3%;二氧化氮(NO2)40微克/立方米,改善21.6%;可吸入颗粒物(PM10)118微克/立方米,改善12.1%;细颗粒物(PM2.5)66微克/立方米,改善18.5%;一氧化碳(CO)浓度2.3毫克/立方米,改善4.4%;臭氧(O3)浓度105微克/立方米,恶化14.3%。2月份全市综合指数为6.42,同比改善17.7%。
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要求。随着淄博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2018年度全市环境?;ぷ酆现卫砉ぷ魅挝?gt;的通知》,淄博市将开展一系列大气污染治理措施改善区域环境,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将持续改善。
(2)声环境质量
根据《2015年淄博市环境状况公报》(2016年6月出版)可知,区域内的声环境质量良好,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不超标,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淄博市环保局网站发布的《2017年10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2017年10月,淄博市共监测11个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其中湖库型地表水水源2个、地下水水源9个。监测的11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全部达标,达标率为100%。2个地表水水源监测指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和相关标准限值,9个地下水水源监测指标达到或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该区域地下水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4)地表水环境质量
该区域地表水为孝妇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 类标准。
根据2018年3月公布的《淄博市2月份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可知,淄川孝妇河南外环监测断面主要污染因子监测数据如下:化学需氧量(COD)平均浓度为 27.2mg/L,氨氮(NH3 -N)平均浓度为0.92mg/L,因此该河段地表水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 类标准。
5、营运期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结论
本项目一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回火、淬火、沾油、端部加工、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热成型等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及油烟废气(油烟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以下统称为非甲烷总烃,其净化方式为油烟净化器处理),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磨簧、抛丸及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强压、固化、标识及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标色工序产生的甲苯、二甲苯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是厂区塑粉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以及集气罩未收集的粉尘和非甲烷总烃。
Ⅰ一期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1)有组织废气
①生产加工过程废气
项目厂区共有4条排气筒,高度均为15米,简称为1号排气筒至4号排气筒。厂区生产线中气门弹簧回火工序、强压工序及沾油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1号排气筒排放,其中气门弹簧回火采用电加热,沾油工序与回火工序共用一个风机;气门弹簧抛丸工序、磨簧工序及稳定杆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2号排气筒排放;气门弹簧标色工序、悬架弹簧回火工序、标色工序、标识工序、稳定杆回火、淬火、端部加工、热成型工序、标识工序、注塑工序、扭簧回火工序及工件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3号排气筒排放;悬架弹簧抛丸工序及表面处理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4号排气筒排放。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1号排气筒一期废气排放量为12350m3/h,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0157t/a,经计算,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0.177mg/m3;2号排气筒一期废气排放量为58000m3/h,粉尘排放量为0.825t/a,经计算,烟(粉)尘排放浓度为1.976mg/m3;3号排气筒一期废气排放量为43600m3/h,甲苯排放量为0.0028t/a,二甲苯排放量为0.0054t/a,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325t/a,粉尘排放量为0.1089t/a,SO2排放量为0.1402t/a,NOx排放量为1.3701t/a,经计算,烟(粉)尘排放浓度为,0.344mg/m3,SO2排放浓度为0.443mg/m3,NOX排放浓度为4.325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035mg/m3,甲苯排放浓度为1.036mg/m3,二甲苯排放浓度为2.072mg/m3;4号排气筒一期废气排放量为46000m3/h,粉尘排放量为0.9669t/a。经计算,粉尘排放浓度为2.92mg/m3。
综上,一期项目建成后厂区二氧化硫、烟尘及氮氧化物排放可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相关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
②食堂油烟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食堂油烟排放量为0.326kg/a,该项目食堂设抽油烟机两台,每台风机风量为1500m3/h,运行时间为2h/次。经计算该项目油烟废气最终排放浓度为0.363mg/m3,排入油烟废气专用管道,通过高空排放,处理后油烟排放的浓度符合《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小型规模标准,排放的废气对环境影响较小。
2)无组织废气
项目一期无组织废气主要是厂区塑粉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焊接工序未处理烟尘以及集气罩未收集的粉尘、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厂区无组织排放粉尘产生量为0.94686t/a;集气罩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量为0.0685t/a,甲苯排放量为0.0016t/a,二甲苯排放量为0.0032t/a。通过SCREEN3.0面源扩散模式对厂区一期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预测,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值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限值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计算确定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以厂区为中心外100米。项目最近敏感点曹营村距项目厂址235m,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更小。
(2)水环境影响结论
①地表水环境影响结论
该项目一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纯水制备废水及生产废水。其中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56m3/a,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食堂废水产生量为1920m3/a,经厂区隔油池及化粪池处理后排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处理;纯水制备废水水量为578.61m3/a,为清净下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排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处理;生产废水主要是清洗废水及表面处理工序废水,清洗工序废水产生量为144m3/a,表面处理工序废水产生量为1656m3/a,循环系统排污水产生量为5745.6m3/a,锅炉系统排污水水量为17.28m3/a,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排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处理。
②地下水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一期对地下水产生影响的可能环节是生活垃圾、化粪池及污水处理设施。厂区化粪池采用防渗设计处理并及时清运,对地下水影响很小。污水处理设施采用防渗设计处理并设遮盖设施,生活垃圾在收集和堆存过程中要注意密闭和防止渗滤液渗漏,并及时清运,采用以上措施后本项目一期对地下水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一期噪声主要来自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由于项目内部绿化较多,对噪声削减作用明显。项目噪声源采取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一期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反渗透膜、倒角工序产生的金属颗粒物及收集的下脚料;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润滑油、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废淬火油桶、废油墨纸袋、废油漆桶、废点漆笔、废紫外线灯、废UV灯管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职工生活垃圾按人均产生量为0.5kg/d计,产生量为34.5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量为16.12894t/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废反渗透膜产生量为8支/a,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倒角工序产生的金属颗粒物粒径较大,全部沉降,其产生量为1.5t/a,经沉降后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下脚料的产生量为2t/a,经相关厂家上门回收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总产生量为1t/a,废淬火油产生量为2t/a,废防锈油产生量为1t/a,废油漆桶产生量为300个/a,废油墨纸袋产生量为100个/a,废点漆笔产生量为10个/a,污水处理设施污泥产生量为3t/a,废紫外线灯为1.5kg/3年,废UV灯管产生量为0.004t/a,由具有危废回收资质的单位上门处置,废淬火油桶产生量为5个/a,由厂家回收处理。本项目一期固废处置措施完善、去向明确,因此项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6、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本项目一期涉及到的原辅材料及产品,不构成重大危险源。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环境风险。企业已制定较完善的环境风险管理体制。按照有关规范的要求对各生产设施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认真落实本次评价制定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事故风险概率和影响程度降至最低。
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
根据山东省环境?;ぬ募郴钒靃2014]10 号《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和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本项目一期符合国家政策、法律手续完备,营运期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社会稳定风险引发可能性较小,属于低风险项目。
环评总结论:“年产3800万件弹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内环境质量现状一般,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实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该项目建设从环境?;そ嵌榷允强尚械?。
5.1.2建议
1、企业内部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环境?;す芾碇贫?,实施清洁生产。
2、加强设备的检查维护和管理。
3、车间经常洒水降尘,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4、采用噪声较低的设备,严格控制噪声,采用密闭厂房、设备减震、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保持良好运转状态。
5、生活垃圾应定期集中统一清运。危废要妥善存放,以防产生污染。
5.2审批部门审批意见
项目于2018年5月2日取得淄博市环境?;ぞ终诺攴志帧豆赜谏蕉赖煽萍脊煞萦邢薰灸瓴?800万件弹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张环审[2018]077号)。
山东联美弹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800万件弹簧项目位于淄博科技工业园崛起路17号,总投资16700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6月22日通过了淄博市环境?;ぞ终诺攴志稚笈?编号:张环审[2018]036号),由于建设期间工艺流程、规模、生产设备、环保治理措施等均发生变更,属于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要求,该单位重新报批,根据河北德源环??萍加邢薰颈嘀频摹督ㄉ柘钅炕肪秤跋毂ǜ姹怼?,该项目为机械电子类项目,符合淄博科技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淄环审工[2017]145号)中的园区产业定位。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由我局受理并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可达标排放,经局建设项目领导小组研究,同意该项目建设,并提出以下要求: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amp;ldquo;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项目厂区共有4条排气筒,高度均为15米,简称为1号排气筒至4号排气筒。厂区生产线中气门弹簧回火工序、强压工序及沾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1号排气筒排放,其中气门弹簧回火工序及沾油工序共用一个风机;气门弹簧抛丸工序、磨簧工序及稳定杆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号排气简排放;气门弹簧标色工序、悬架弹簧标色工序及标识工序、稳定杆生产过程中标识工序、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光氧催化氧化净化装置处理,悬架弹簧回火工序、稳定杆回火、淬火、端部加工、热成型工序、扭簧回火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锅炉燃烧天然气及工件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3号排气简排放;悬架弹簧抛丸工序、表面处理喷粉工序、磨黃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4号排气筒排放。
4、天然气燃烧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城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相应的限值标准要求。
5、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须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B16297-1996) 表2中的相关限值标准要求。
6、该项目食堂必须安装标准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后须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的要求。
7、该项目应同时达到淄博市张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编号: ZDZL2018049号)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烟(粉)尘为4.71/a,二氧化硫0.231/a,氮氧化物2.24t/a)。
8、废气排放采样点须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牌。
9、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消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昼间: 60dB(A),夜间: S0dB(A)) 。
10、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表面处理工序废水及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汇集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所有废水均不得随意外排。
11、该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设置专门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CB18599-2001) 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环境?;げ縖2013]36号),下脚料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反渗透膜、倒角工序产生的金属颗粒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防铸油、废淬火油、废淬火油桶、废油墨纸袋、废油漆桶、废点漆笔、废紫外线灯、废UV灯管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及修改单中标准(环保部[2013]36号)要求设置密闭危废暂存间,并进行防渗处理,设置标识牌,由专人负责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做好转运记录,禁止私自出售给任何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其中废谇火油桶由厂家回收处理,所有固废均不得随意丢弃。
12、该项目采用电、天然气作为能源,不得建设和使用燃煤设施。
13、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限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 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14、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必须重新报批。
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建成后应按照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ぱ槭赵菪邪旆ā返挠泄毓娑ń蟹制谘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张店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日常监管。
5.3项目环保要求落实情况
表5-1 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环评批复要求 落实情况
1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amp;ldquo;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关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已落实。项目严格遵循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污染物可达标排放。
2 所有生产工艺必须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严禁该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已落实,项目所有生产工艺均全部位于密闭车间内,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
3 项目厂区共有4条排气筒,高度均为15米,简称为1号排气筒至4号排气筒。厂区生产线中气门弹簧回火工序、强压工序及沾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1号排气筒排放,其中气门弹簧回火工序及沾油工序共用一个风机;气门弹簧抛丸工序、磨簧工序及稳定杆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号排气简排放;气门弹簧标色工序、悬架弹簧标色工序及标识工序、稳定杆生产过程中标识工序、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光氧催化氧化净化装置处理,悬架弹簧回火工序、稳定杆回火、淬火、端部加工、热成型工序、扭簧回火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锅炉燃烧天然气及工件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3号排气简排放;悬架弹簧抛丸工序、表面处理喷粉工序、磨黃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4号排气筒排放。 经现场调查,项目厂区共有4条排气筒,高度均为15米,简称为1号排气筒至4号排气筒。厂区实际生产线中气门弹簧回火工序、标色工序、强压工序、沾油工序及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经1号排气筒排放,其中气门弹簧回火工序及扭簧回火工序沾油工序共用一个风机;气门弹簧抛丸工序、磨簧工序及稳定杆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2号排气简排放;悬架弹簧标色工序及标识工序、稳定杆生产过程中标识工序、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光氧催化氧化净化装置处理,悬架弹簧回火工序、稳定杆回火、淬火、端部加工、热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锅炉燃烧天然气及工件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3号排气简排放;悬架弹簧抛丸工序、表面处理喷粉工序、磨黃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4号排气筒排放。与环评中不一致。
4 天然气燃烧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城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浓度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相应的限值标准要求 已落实。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天然气燃烧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区城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表2中“重点控制区”排放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及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相应的限值标准要求
5 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须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B16297-1996) 表2中的相关限值标准要求 已落实。经现场调查,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CB16297-1996) 表2中的相关限值标准要求。
6 该项目食堂必须安装标准油烟净化器,油烟净化后须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的要求 已落实。经现场调查,该项目食堂已安装标准油烟净化器,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满足《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的要求
7 该项目应同时达到淄博市张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编号: ZDZL2018049号)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烟(粉)尘为4.71/a,二氧化硫0.231/a,氮氧化物2.24t/a) 已落实。根据检测结果计算得知,项目达到淄博市张店区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8 废气排放采样点须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牌 已落实。废气排放采样点建立标准监测平台,设置规范的人工采样口并在显著地点设置废气排放口标志牌
9 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必须采取隔声,减振、消音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昼间: 60dB(A),夜间: S0dB(A)) 已落实。根据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昼间: 60dB(A),夜间: S0dB(A))
10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表面处理工序废水及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汇集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所有废水均不得随意外排 已落实。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清洗废水,表面处理工序废水及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食堂废水经厂区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汇集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B等级标准要求
11 该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应设置专门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CB18599-2001) 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环境?;げ縖2013]36号),下脚料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反渗透膜、倒角工序产生的金属颗粒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防铸油、废淬火油、废淬火油桶、废油墨纸袋、废油漆桶、废点漆笔、废UV灯管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 )及修改单中标准(环保部[2013]36号)要求设置密闭危废暂存间,并进行防渗处理,设置标识牌,由专人负责管理,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做好转运记录,禁止私自出售给任何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其中废谇火油桶由厂家回收处理,所有固废均不得随意丢弃, 已落实。经现场调查,一般固体废物设专门的一般固废暂存场所,下脚料由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反渗透膜、倒角工序产生的金属颗粒物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固废设密闭危废暂存间,并进行防渗处理,设置标识牌,由专人负责管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防铸油、废淬火油、废淬火油桶、废油墨纸袋、废油漆桶、废点漆笔、废紫外线灯(环评中未描述)、废UV灯管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废谇火油桶由厂家回收处理。
12 该项目采用电、天然气作为能源,不得建设和使用燃煤设施。 已落实,经现场调查,该项目采用电、天然气作为能源。
13 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要界限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 通道线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已落实,经现场调查,原料存放区、产品存放区、生产加工区界限分明,无交叉作业现象, 通道线内未摆放任何物品阻碍通行
14 该项目如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前,必须重新报批。 已落实。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15 该项目分两期建设,建成后应按照国家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ぱ槭赵菪邪旆ā返挠泄毓娑ń蟹制谘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已落实。本次验收仅对一期项目进行验收,二期项目建成后单独进行验收。
6 验收执行标准
6.1验收执行标准
根据《山东联美弹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800万件弹簧项目》环评文件以及环评批复中规定标准。并结合现行标准,确定本项目的验收执行标准。具体验收标准如下:
表6-1 项目竣工验收执行标准
项目 污染物 环评标准 验收标准
废气 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废气及无组织排放颗粒物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颗粒物、SO2、NOx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标准要求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废气 《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小型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小型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废水 COD
BOD5
悬浮物(SS)
氨氮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噪声 机械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废物的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一般工业废物的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6.1.1废气
项目运营期排放的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废气及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
表6-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mg/m3
甲苯 40 3.1 2.4
二甲苯 70 1.0 1.2
非甲烷总烃 120 10 4.0
颗粒物 / / 1.0
运营期项目颗粒物、SO2、NOx排放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标准要求,具体标准值见下表。
表6-3 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单位:mg/Nm3
工业炉窑类型 颗粒物 SO2 NOx 监控位置
以轻油、天然气等为燃料的炉窑 10 50 100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
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执行《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小型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表6-4 《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基准灶头数 ≥1,<3 ≥3,<6 ≥6
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 80 90 90
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1.0 0.8 0.5
6.1.2废水
本项目一期污水排入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排放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具体数值见下表:
表6-5 项目废水排放标准单位:mg/L、pH除外
项目名称 (GB/T31962-2015)B级标准(mg/L)
pH 6.5~9.5
COD 500
BOD5 350
悬浮物(SS) 400
氨氮 45
动植物油 100
石油类 15
全盐量(参照溶解性总固体) 2000
6.1.3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详见下表:
表6-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6.1.4固废
一般工业废物的处理、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中相关标准要求(环境?;げ縖2013]36号)。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6.2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1、废气:
检测期间,项目平均生产负荷为80%,1号废气排气筒中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6.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2kg/h;有组织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5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7kg/h;有组织二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7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2号废气排气筒中有组织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5kg/h;3号废气排气筒中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6kg/h;有组织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3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2kg/h;有组织二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6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4kg/h;有组织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为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9kg/h;有组织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7kg/h;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2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1kg/h;4号废气排气筒中有组织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4kg/h。
厂区锅炉及回火炉厂区运行时间为1800h/a,其他工序运行时间为7200h/a,因此,颗粒物产生时间按7200h/a计算。经核算,2号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量为1.08t/a,3号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量为0.33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1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846t/a;4号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量为1.728t/a;核算至100%负荷下对应排放总量为颗粒物:3.922t/a、二氧化硫:0.125t/a、氮氧化物:1.06t/a。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一期项目所申请总量为颗粒物:2.85t/a、二氧化硫:0.14t/a、氮氧化物:1.37t/a。本项目一期排放污染物总量未超出控制指标。
2、废水
检测期间,项目平均生产负荷为80%,COD最大排放浓度为147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8.41mg/L,其废水排放量为12244.11m3/a,经计算,本项目一期排入污水处理污染物总量分别为厂COD:1.8t/a、氨氮:0.103t/a,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
7 验收检测内容
7.1监测项目、点位及监测频率
各种现场采样或监测仪器均按照国家规定的检定年限进行了检定,并获得了相应检定合格证书。主要检测项目、点位及频次见表7-1。
表7-1 检测项目、点位及频次一栏表
监测项目 类别 监测位置 项目 采样日期和频次
废气 有组织 1号排气筒 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 采样2天,每天3次
2号排气筒 颗粒物
3号排气筒 颗粒物、SO2、NOx、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4号排气筒 颗粒物
食堂排气筒 油烟
无组织 厂界上风向1# 颗粒物、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 采样2天,每天4次
厂界下风向2#
厂界下风向3#
厂界下风向4#
废水 污水 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口 pH、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全盐量、悬浮物、石油类 采样2天,每天4次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
噪声 / 厂界东1# Leq(A) 采样2天,昼夜各1次
/ 厂界南2#
/ 厂界西3#
/ 厂界北4#
8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8.1监测分析方法
监测分析方法依据见表8-1。
表8-1 监测技术规范、依据及使用仪器一览表
样品类别 分析项目 监测依据 监测分析方法 仪器设备 检出限
无组织
废气 颗粒物 GB/T 15432-1995 重量法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 0.001mg/m3
甲苯 HJ 584-2010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气相色谱仪 0.0015mg/m3
二甲苯 HJ 584-2010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0.0015mg/m3
非甲烷总烃 HJ 604-2017 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0.07mg/m3
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 DB37/T 2537-2014 重量法 万分之一电子天平、气相色谱仪、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自动烟尘/气测试仪 1.0mg/m3
二氧化硫 DB37/T 2705-2015 紫外吸收法 2mg/m3
氮氧化物 DB37/T 2704-2015 紫外吸收法 2mg/m3
非甲烷总烃 HJ 38-2017 气相色谱法 0.07mg/m3
甲苯 HJ 584-2010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0.0015mg/m3
二甲苯 HJ 584-2010 活性炭吸附/二硫化碳解吸-气相色谱法 0.0015mg/m3
油烟 DB37/597-2006 红外分光光度法 自动烟尘/气测试仪、红外分光测油仪 /
废水 pH值 GB/T 6920-1986 玻璃电极法 pH计、生化培养箱、酸式滴定管、可见分光光度计、万分之一电子天平、红外分光测油仪 0.01(pH值)
生化需氧量 HJ 505-2009 稀释与接种法 0.5mg/L
化学需氧量 HJ 828-2017 重铬酸盐法 4mg/L
氨氮 HJ 535-2009 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0.025mg/L
悬浮物 GB/T11901-1989 重量法 4mg/L
石油类 HJ 637-2012 红外分光光度法 0.04mg/L
动植物油 HJ 637-2012 红外分光光度法 0.04mg/L
全盐量 HJ/T 51-1999 重量法 10mg/L
噪声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 等效连续A声级 GB 12348-2008 多功能声级计、声校准器 ——
8.2人员资质
本项目所有检测人员经过考核并持有合格证书,在检测部门和行业进行环境检测工作多年,有丰富的经验;检测数据实行了三级审核制度,经过复核、审核,最后由授权签字人签发。
8.3监测分析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1、水质监测
(1)水样的采集、运输、保存、实验室分析和数据计算的全过程均按《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四版)等的要求进行。
(2)选择的方法检出限满足要求。
(3)采样过程中应采集一定比例的平行样;实验室分析过程使用标准物质、空白试验、平行双样测定、加标回收率测定等质控措施,并对质控数据分析。
2、气体监测
(1)尽量避免被测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对分析的交叉干扰。
(2)被测排放物的浓度在仪器量程的有效范围(即30%~70%之间)。
(3)烟尘采样器在进入现场前对采样器流量计等进行校核。
3、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按照国家环保局发布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噪声部分和标准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现场监测过程中,对声级计在监测前后用标准声校准器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校准值相差不大于0.5dB,如果大于0.5dB则监测结果无效。
4、固体废物监测
本项目未对固体废弃物进行采集。
9 监测结果分析
9.1生产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山东联美弹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800万件弹簧项目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能力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80%。因此本次监测为有效工况,监测结果能作为该项目竣工环境?;ぱ槭找谰?。
表9-1 监测工况情况
日期 产品名称 设计产量(万件/天) 实际产量(万件/天) 负荷
2018.05.23 弹簧 12 9 80%
2018.05.24 12 9 80%
9.2验收监测结果及分析
9.2.1废气监测结果及分析
建设单位委托山东华一检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05月23日~05月24日对项目进行验收监测。
9.2.1.1 无组织废气
项目监测期间气象参数见表9-2;监测点位布设见图9-1。无组织废气厂界污染物验收监测结果见表9-3。
表9-2 无组织废气监测期间气象参数统计表
气象条件
日 期 时 间
气温(℃) 气压(kPa) 风速(m/s) 风向 总云量 低云量
2018.05.23 09:00 20 100.25 2.5 南风 4 2
11:00 25 100.15 2.2 南风 3 2
13:00 28 100.09 2.0 南风 3 2
15:00 24 100.17 2.1 南风 2 1
2018.05.24 09:00 21 100.22 2.4 南风 3 2
11:00 26 100.13 2.4 南风 2 1
13:00 31 100.05 2.4 南风 2 1
15:00 25 100.15 2.3 南风 2 1
图9-1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布设图
表9-3.1 颗粒物无组织监测结果(mg/m3)
检测项目 颗粒物(mg/m3)
采样点位 上风向1#监测点 下风向2#监测点 下风向3#监测点 下风向4#监测点
采样日期 2018.05.23
09:00 0.344 0.370 0.497 0.378
11:00 0.352 0.381 0.406 0.387
13:00 0.363 0.392 0.416 0.399
15:00 0.361 0.389 0.414 0.397
采样日期 2018.05.24
09:00 0.348 0.383 0.404 0.389
11:00 0.357 0.389 0.412 0.396
13:00 0.366 0.399 0.425 0.406
15:00 0.364 0.397 0.423 0.405
表9-3.2 甲苯无组织监测结果(mg/m3)
检测项目 甲苯(mg/m3)
采样点位 上风向1#监测点 下风向2#监测点 下风向3#监测点 下风向4#监测点
采样日期 2018.05.23
09:00 <0.0015 0.0017 0.0019 0.0017
11:00 0.0016 0.0018 0.0021 0.0019
13:00 0.0018 0.0019 0.0022 0.0021
15:00 0.0016 0.0017 0.0020 0.0018
采样日期 2018.05.24
09:00 <0.0015 0.0016 0.0020 0.0018
11:00 <0.0015 0.0019 0.0021 0.0019
13:00 <0.0015 0.0020 0.0023 0.0019
15:00 <0.0015 0.0018 0.0022 0.0017
表9-3.3 二甲苯无组织监测结果(mg/m3)
检测项目 二甲苯(mg/m3)
采样点位 上风向1#监测点 下风向2#监测点 下风向3#监测点 下风向4#监测点
采样日期 2018.05.23
09:00 0.0016 0.0018 0.0022 0.0020
11:00 0.0016 0.0019 0.0024 0.0021
13:00 0.0017 0.0021 0.0025 0.0023
15:00 0.0016 0.0019 0.0024 0.0021
采样日期 2018.05.24
09:00 <0.0015 0.0018 0.0023 0.0021
11:00 <0.0015 0.0020 0.0024 0.0022
13:00 <0.0015 0.0023 0.0026 0.0025
15:00 <0.0015 0.0021 0.0024 0.0020
表9-3.4 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测结果(mg/m3)
检测项目 非甲烷总烃(mg/m3)
采样点位 上风向1#监测点 下风向2#监测点 下风向3#监测点 下风向4#监测点
采样日期 2018.05.23
09:00 0.68 0.85 0.95 0.89
11:00 0.75 0.92 1.03 0.97
13:00 0.81 0.97 1.11 1.06
15:00 0.79 0.96 1.09 1.03
采样日期 2018.05.24
09:00 0.73 0.90 1.01 0.94
11:00 0.82 0.96 1.09 1.02
13:00 0.89 1.05 1.18 0.11
15:00 0.88 1.02 1.17 0.09
依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97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18mg/m3,厂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0023mg/m3,厂界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0026mg/m3。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要求。
9.2.1.2 有组织废气
项目有组织污染物验收监测结果见表9-4。
表9-4.1 1号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mg/m3)
采样点位 排气筒P1 烟筒高度(m) 15 烟筒内径(m) 0.60 /
采样时间 2018.05.23 2018.05.24
检测项目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烟气流量(m3/h) 13078 12956 12983 13122 12970 12905
标干流量(m3/h) 11405 11299 11322 11444 11311 11254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3) 6.02 5.76 5.28 6.31 6.15 5.96
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kg/h) 6.9×10-2 6.5×10-2 6.0×10-2 7.2×10-2 7.0×10-2 6.7×10-2
甲苯排放浓度(mg/m3) 0.133 0.142 0.149 0.138 0.151 0.144
甲苯排放速率(kg/h) 1.5×10-3 1.6×10-3 1.7×10-3 1.6×10-3 1.7×10-3 1.6×10-3
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0.156 0.170 0.164 0.176 0.159 0.166
二甲苯排放速率(kg/h) 1.8×10-3 1.9×10-3 1.9×10-3 2.0×10-3 1.8×10-3 1.9×10-3
表9-4.2 2号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mg/m3)
采样点位 排气筒P2 烟筒高度(m) 15 烟筒内径(m) 1.4 /
采样日期 2018.05.23 2018.05.24
检测项目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烟气流量(m3/h) 25325 25161 25044 24996 24866 24903
标干流量(m3/h) 21237 21099 21001 20961 20852 20883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5.2 6.7 5.5 6.0 5.4 7.1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1.1×10-1 1.4×10-1 1.2×10-1 1.3×10-1 1.1×10-1 1.5×10-1
表9-4.3 3号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mg/m3)
采样点位 废气排气筒P3 烟筒高度(m) 15 烟筒内径(m) 0.6×1 /
采样日期 2018.05.23 2018.05.24
检测项目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烟气流量(m3/h) 9953 9902 9917 9940 9869 9922
标干流量(m3/h) 8460 8417 8429 8449 8389 8434
含氧量(%) 7.6 7.5 7.6 7.5 7.5 7.4
颗粒物实测浓度(mg/m3) 5.4 5.0 4.9 4.6 5.2 4.8
颗粒物折算浓度(mg/m3) 7.0 6.5 6.4 6.0 6.7 6.2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4.6×10-2 4.2×10-2 4.1×10-2 3.9×10-2 4.4×10-2 4.0×10-2
二氧化硫实测浓度(mg/m3) 7 7 6 7 5 7
二氧化硫折算浓度(mg/m3) 9 9 8 9 6 9
二氧化硫排放速率(kg/h) 5.9×10-2 5.9×10-2 5.1×10-2 5.9×10-2 4.2×10-2 5.9×10-2
氮氧化物实测浓度(mg/m3) 55 47 51 52 50 47
氮氧化物折算浓度(mg/m3) 72 61 67 67 65 60
氮氧化物排放速率(kg/h) 4.7×10-1 4.0×10-1 4.3×10-1 4.4×10-1 4.2×10-1 4.0×10-1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3) 7.11 7.24 7.05 7.15 7.28 7.11
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kg/h) 6.0×10-2 6.1×10-2 5.9×10-2 6.0×10-2 6.1×10-2 6.0×10-2
甲苯排放浓度(mg/m3) 0.126 0.139 0.131 0.122 0.134 0.127
甲苯排放速率(kg/h) 1.1×10-3 1.2×10-3 1.1×10-3 1.0×10-3 1.1×10-3 1.1×10-3
二甲苯排放浓度(mg/m3) 0.149 0.152 0.163 0.142 0.150 0.158
二甲苯排放速率(kg/h) 1.3×10-3 1.3×10-3 1.4×10-3 1.2×10-3 1.3×10-3 1.3×10-3
表9-4.4 4号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mg/m3)
采样点位 排气筒P4 烟筒高度(m) 15 烟筒内径(m) 1.2 /
采样日期 2018.05.23 2018.05.24
检测项目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烟气流量(m3/h) 37325 37159 37101 37029 37266 37099
标干流量(m3/h) 31681 31540 31491 31429 31631 31489
颗粒物排放浓度(mg/m3) 6.6 7.2 7.5 6.2 6.9 7.2
颗粒物排放速率(kg/h) 2.1×10-1 2.3×10-1 2.4×10-1 1.9×10-1 2.2×10-1 2.3×10-1
表9-4.5 食堂油烟排气筒废气监测结果(mg/m3)
采样点位 油烟排气筒 烟筒高度(m) 6 烟筒内径(m) 0.3×0.4 /
采样日期 2018.05.23 2018.05.24
检测项目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烟气流量(m3/h) 10486 10355 10259 10398 10372 10386
标干流量(m3/h) 9002 8889 8807 8926 8904 8916
油烟排放浓度(mg/m3) 0.95 0.88 0.90 0.98 0.96 0.93
检测结果表明:1号废气排气筒中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6.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2kg/h;有组织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5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7kg/h;有组织二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7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2号废气排气筒中有组织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5kg/h;3号废气排气筒中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6kg/h;有组织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3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2kg/h;有组织二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6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4kg/h;有组织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为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9kg/h;有组织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7kg/h;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2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1kg/h;4号废气排气筒中有组织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4kg/h。各废气排放浓度分别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及《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小型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9.2.2废水监测结果及分析
1、 废水监测点位布设
本项目废水验收监测点位布设情况见下表。
表9-5 废水监测点位布设情况
编号 名称
1# 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口
2#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
项目废水验收监测结果见表9-6。
表9-6.1 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口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2018.05.23 2018.05.24
样品编号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pH值(无量纲) 9.08 9.11 9.32 9.15 9.22 9.13 9.42 9.29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116 120 105 101 125 104 106 117
化学需氧量(mg/L) 2.3×103 2.4×103 2.1×103 2.0×103 2.5×103 2.1×103 2.1×103 2.3×103
悬浮物(mg/L) 86 81 77 74 88 82 79 80
氨氮(mg/L) 39.1 39.0 38.1 38.5 39.6 38.2 38.7 39.3
动植物油(mg/L) 1.22 0.97 1.05 1.17 1.25 1.33 1.17 1.20
全盐量(mg/L) 1895 1883 1890 1879 1877 1871 1855 1860
石油类(mg/L) 2.47 2.35 2.36 2.42 2.49 2.41 2.30 2.44
表9-6.2 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监测结果
采样日期 2018.05.23 2018.05.24
样品编号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第四次
检测项目 检测结果
pH值(无量纲) 8.11 7.99 8.06 8.15 8.04 8.16 8.27 7.89
五日生化需氧量(mg/L) 58.1 54.0 55.6 58.8 57.2 53.9 55.2 53.4
化学需氧量(mg/L) 143 133 139 147 140 133 138 131
悬浮物(mg/L) 23 20 27 22 22 24 25 21
氨氮(mg/L) 8.31 8.12 8.05 8.22 8.25 8.33 8.41 8.19
动植物油(mg/L) 0.23 0.17 0.26 0.33 0.26 0.23 0.20 0.32
全盐量(mg/L) 473 459 481 466 469 477 453 462
石油类(mg/L) 0.44 0.51 0.42 0.47 0.39 0.35 0.41 0.43
检测结果表明: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9.2.3噪声监测结果及分析
1、 噪声监测点位布设
项目噪声验收监测布点见图9-2。
图9-3 厂界噪声监测点位布设图
2、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表9-7 噪声监测结果表
测点
编号 测点位置 昼间dB(A) 夜间dB(A)
2018.05.23 2018.05.24 2018.05.23 2018.05.24
1# 项目东边界 55.2 55.9 47.4 47.6
2# 项目南边界 54.6 53.8 46.9 45.3
3# 项目西边界 55.5 56.4 48.2 48.4
4# 项目北边界 56.6 56.1 47.9 48.3
执行标准值 60 50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西、南、北边界昼间噪声Leq在53.8-56.6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5.3-48.4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9.2.4固(液)体废物
本次验收监测未对厂区固(液)体废物进行监测。
9.2.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1、废气:
检测期间,项目平均生产负荷为80%,1号废气排气筒中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6.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2kg/h;有组织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5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7kg/h;有组织二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7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2号废气排气筒中有组织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5kg/h;3号废气排气筒中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6kg/h;有组织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3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2kg/h;有组织二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6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4kg/h;有组织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为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9kg/h;有组织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7kg/h;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2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1kg/h;4号废气排气筒中有组织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4kg/h。
厂区锅炉及回火炉厂区运行时间为1800h/a,其他工序运行时间为7200h/a,因此,颗粒物产生时间按7200h/a计算。经核算,2号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量为1.08t/a,3号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量为0.33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1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846t/a;4号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量为1.728t/a;核算至100%负荷下对应排放总量为颗粒物:3.922t/a、二氧化硫:0.125t/a、氮氧化物:1.06t/a。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中一期项目所申请总量为颗粒物:2.85t/a、二氧化硫:0.14t/a、氮氧化物:1.37t/a。本项目一期排放污染物总量未超出控制指标。
2、废水
检测期间,项目平均生产负荷为80%,COD最大排放浓度为147mg/L,氨氮最大排放浓度为8.41mg/L,其废水排放量为12244.11m3/a,经计算,本项目排入污水处理污染物总量分别为厂COD:1.8t/a、氨氮:0.103t/a,纳入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
9.2.6污染物处理效率检测结果
1、废气
本项目一期监测未对进气口设监测点,因此不对本项目一期废气处理效率进行计算分析。
2、废水
检测结果表明,检测期间,通过对比污水处理设施进水口及出水口污染物排放浓度,该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对各污染因子净化效率最低为40%,最高可达到90%以上,经净化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10 验收结论和建议
10.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
该项目执行了国家建设项目环境?;し煞ü?,环保审批手续基本齐全?;菲捞岢龅奈廴疚锓乐未胧┘盎菲琅匆蠡韭涫档轿?,验收期间各项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正常。项目生产过程中所选取的各项环保设施对厂区各污染物的处理效率均符合环评审批决定。
10.2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1、企业设置了环保领导小组,配备了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保管理制度,环保档案齐全。
2、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了80%,满足验收监测要求。
3、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是回火、淬火、沾油、端部加工、热成型等工序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及油烟废气(油烟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以下统称为非甲烷总烃,其净化方式为油烟净化器处理),职工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磨簧、抛丸及喷粉工序产生的粉尘;强压、固化、标识及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标色工序产生的甲苯、二甲苯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是厂区塑粉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以及集气罩未收集的粉尘、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依据检测结果表明:1号废气排气筒中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6.3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72kg/h;有组织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5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7kg/h;有组织二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7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2kg/h;2号废气排气筒中有组织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15kg/h;3号废气排气筒中有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7.0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46kg/h;有组织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3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2kg/h;有组织二甲苯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16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014kg/h;有组织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浓度为9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59kg/h;有组织氮氧化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2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47kg/h;有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28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61kg/h;4号废气排气筒中有组织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7.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4kg/h。各废气排放浓度分别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标准及《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小型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依据验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497mg/m3,厂界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18mg/m3,厂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0023mg/m3,厂界二甲苯最大排放浓度为0.0026mg/m3。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要求。
4、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净化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净化处理后排光大水务(淄博)有限公司水质净化三分厂处理。
废水检测结果: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口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
5、验收监测期间,噪声为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噪声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西、南、北边界昼间噪声在53.8-56.6dB(A)之间,夜间噪声在45.3-48.4dB(A)之间,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3、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一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废反渗透膜、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倒角工序产生的金属颗粒物及收集的下脚料;危险固体废物主要是废润滑油、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废淬火油桶、废油墨纸袋、废油漆桶、废点漆笔、废紫外线灯、废UV灯管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反渗透膜及倒角工序产生的金属颗粒物粒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项目生产过程中下脚料经相关厂家上门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废油墨纸袋、废油漆桶、废点漆笔、废紫外线灯、废UV灯管及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由具有危废回收资质的单位上门处置,废淬火油桶由厂家回收处理。
项目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要求,转移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10.3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原辅材料、产品方案、生产工艺、三废污染治理措施均与原环评一致。生产设备及废气处理措施与环评不一致,主要变化内容为:
(1)生产设备
①气门弹簧车间现场设备与环评报告中设备相对比,现场立定机增加1台,分选机增加1台,无其他型号分选机;
②稳定杆车间现场设备与环评报告中设备相对比,现场转焊机减少1台,成型机减少6台,机器人减少4台,液压机减少2台;
③稳定杆车间现场设备与环评报告中设备相对比,现场无热强压机;
④扭簧车间现场设备与环评报告中设备相对比,现场环评中扭簧机增加1台,竖钩机增加1台,扭力试验机增加2台;
⑤实验室现场设备与环评报告中设备相对比,现场直读光谱仪、扭簧试验机、残余应力试验机、三坐标试验机、石击试验机、纯水机、砂轮机、重型稳定杆、疲劳试验机及弹簧拉压试验机均减少1台。
(2)废气处理措施
①环评报告中厂区废气排气筒收集排放情况为:厂区生产线中气门弹簧回火工序、强压工序及沾油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1号排气筒排放,其中气门弹簧回火采用电加热,沾油工序与回火工序共用一个风机;气门弹簧抛丸工序、磨簧工序及稳定杆抛丸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经2号排气筒排放;气门弹簧标色工序、悬架弹簧回火工序、标色工序、标识工序、稳定杆回火、淬火、端部加工、热成型工序、标识工序、注塑工序、扭簧回火工序、工件固化工序及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废气经3号排气筒排放;悬架弹簧抛丸工序及表面处理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4号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食堂废气排气口排放。
现场实际废气排气筒收集排放情况为:3号排气筒中气门弹簧标色工序及扭簧回火工序实际经1号排气筒排放,其他废气排放排气筒无变化。
②环评报告中喷塑废气处理方式为:经布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经4号排气筒排放。
现场实际喷塑废气处理方式为:经小旋风二级一体回收系统净化处理后再经布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最后经4号排气筒排放。
综上,本项目一期生产设备变化较小,且变化设备均非主要生产设备。厂区废气处理设施变化较小,对废气排放情况无影响,均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一期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10.4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次验收未对周边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依据环评引用数据显示,项目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噪声满足国家规定的质量指标要求;根据淄博市环境监测站环境空气监测资料,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运营期间,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不会对外界产生较大影响。
10.5 结论
山东联美弹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年产3800万件弹簧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实际建设过程中生产设备级排气管道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检测结果显示各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相关环境排放标准。
10.6建议
1、做好生产运营管理,加强日常的环境管理与监督,严禁环保设施故障下生产。
2、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学习与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降低环境事故风险。
3、将环境管理纳入到日常生产过程中,提高原材料的利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11 建设项目环境?;?amp;ldquo;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年产3800万件弹簧项目 项目代码 建设地点 淄博科技工业园崛起路17号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60 建设性质 √新建 □ 改扩建 □技术改造
设计生产能力 年产弹簧3643万件 实际生产能力 年产弹簧3643万件 环评单位 河北德源环??萍加邢薰?br/>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淄博市环境?;ぞ终诺攴志?nbsp; 审批文号 张环审[2018]077号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开工日期 2017.3 竣工日期 2018.4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验收单位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时工况 100%
投资总概算(万元) 14700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400 所占比例(%) 2.72
实际总投资 14700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400 所占比例(%) 2.72
废水治理(万元) 50 废气治理(万元) 300 噪声治理(万元) 20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30 绿化及生态(万元) 其他(万元)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150m3/d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年平均工作时 7200
运营单位 山东联美弹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370303613291998F 验收时间 2018.03.21~03.22
污染
物排
放达
标与
总量
控制(工
业建
设项
目详填) 污染物 原有排
放量(1)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本期工程产生量(4)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 排放增减量(12)
废水 1.2244 0 1.2244 1.2244 1.2244
化学需氧量 29.38 27.58 1.8 1.8 1.8
氨氮 0.48 0.47 0.1 0.1 0.1
石油类
废气
二氧化硫 0.221 0 0.221 0.221 0.221
烟尘 3.922 0 3.922 3.922 3.922
工业粉尘
氮氧化物 1.763 0 1.763 1.763 1.763
工业固体废物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 (4)-(5)-(8)- (11) +(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附件1:工况说明及项目说明
附件2:无违法行为证明
附件3:营业执照
附件4:环评审批意见
附件5:验收监测报告